2011年6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内蒙古人民的关怀和期待,我们应该抓住机遇,转变方式、奋发进取、开创新局面。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是重要国防安全屏障,现在更重要的是生态安全屏障;我区是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我区又是资源富集区,是国家重要的能源(新能源)基地,一方面要为国家提供越来越多的能源资源,一方面又要完成节能减排的任务。煤电在今后很长时间内将仍然是我国的重要能源,我区是产煤大区,随着电力通道建设逐步加强,煤电产能会逐年加大,二氧化碳等排放随之增大,节能减排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
为此我感到,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放松。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生态建设、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我区生态文明水平,实现发展
与美丽双赢。
一、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西部大开发以来,特别近几年我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生态状况整体恶化态势趋缓,治理区明显好转,但生态状况依然十分脆弱。生态保护与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首先是湿地生态。在陆地生态系统中,湿地对于人类的服务价值是最高的,被誉为“地球之肾”,湿地与森林、草原相互依存,维护着生态平衡。草原的退化、森林的减少首先是从湿地的萎缩开始的。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在呼吁尽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使湿地保护有法可依。我区地处高原,远离海洋,又无冰川雪山,水资源除黄河过境之外,主要靠天降水,水资源极为贫乏。湿地涵养着这些十分珍贵的水资源,调节着气候、栖息着鸟类,形成美好景观。我区湿地总面积列全国第三位,占全国湿地的11%。湿地是我区生态的大家闺秀,特别脆弱,我们一定要格外呵护,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湿地保护,特别要执行贯彻好今年全国和自治区关于水利水资源的两个一号文件。在报送国务院的重大项目中要列入我区几大湿地保护与建设项目。这是千秋万代的大事。现在确定的水利建设比较多,湿地保护的项目少,建议多报送一些湿地项目。
二是保护草原生态。草原占我区国土面积70%以上,是我区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特别脆弱,加之这些年雨水少严重干旱,牧区问题在增多。去年十月国务院出台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从今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40.4亿元用于我区草原生态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生产性补贴和牧民教育培训。再加上自治区配套的15亿,每年有55亿元用于草原生态保护。这是我区“三牧”的福音,我们要抓好落实,把好事办好。特别要以此政策为契机抓好“双权一制”的落实,充分调动牧民自觉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合作社等新型体制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牧民增收政策。
三是加强森林的维护管理,提高森林覆盖率以及遏制沙地、沙漠扩展。
二、重视碳汇价值,发展低碳经济
我区是碳汇资源大区,有3.6亿亩森林,13亿亩草原,还有5.6亿亩可利用的沙漠、荒漠化土地,其中1.2亿亩可以种乔灌木,有2.8亿亩可以种草。据国新办2009年11月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区森林固碳释氧价值量每年为1334亿元,加上我区13亿亩草原的年固碳释氧价值,现在我区森林草原固碳释氧价值每年近1500亿元,超过了2009年我区的财政收入。同时我区又是碳排放大区。今年国家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也作为新的管理约束性指标,主要污染物控制种类由原来的两项增加到四项,这对我区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间接减排(即利用森林草原固碳增汇技术)比起直接减排(工业减排)成本低,两者的成本之比为1:30,直接减排的特点是见效快。国务院21号文件在关于“节能减排”的章节中写入了“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实施森林草原固碳增汇技术示范工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这对我区前几年探索的“碳汇机制下的生态减排”予以了充分肯定。这些年我区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宜草则草、宜灌则灌、宜乔则乔”因地制宜,在项目区实现了沙地绿化、生态恢复,碳汇增值,牧业增收,牧民就业,取得了一举多得的良好效果,为实现碳汇机制下的绿色发展总结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为此建议如下:
(一)从今年起,要把发展低碳经济上升为我区发展战略,积极筹划构建“碳汇大区”,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专门研究班子,由官方、民间社团和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专门研究机构,进行前期调查、研究论证。
(二)积极整合碳汇资源,建立符合我国我区实情的碳汇资源体系。即森林、草原、荒漠、湿地、农田等产生的碳汇价值都计算在内,参与国家有关碳汇规则的制定,掌握主动权。这几年我们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探索。
(三)建立区域碳汇交易机制,推动节能减排工作。首先要建立“自愿碳市场”,即不受国际、地区或行业限制的市场。基于国务院21号文件的相关条款,我区可以先试先行,可申情“自愿碳减排”的示范工程列入减排指标的统计数据。尽快启动自愿碳汇交易机制,我们每年近1500亿元的碳汇资源可以就地发挥价值,我区既是碳汇大区,又是碳源大区,具有自身即可进行碳市场交易的条件,这在全国是独有的。
(四)按照内蒙古的特点,敢于理论创新和体制创新,把草原碳汇列入碳汇资源的体系之中,这一点经过这两年的研讨和试验我们做到了,这次国务院已认可了“森林草原固碳增汇技术”,对我们是一个很大的鼓励。下一步就是要把碳汇有形化、市场化、货币化。把碳汇与二氧化碳进行交易关键是要找到一种转换器。这就要利用金融工具,设立我区绿色碳汇投资基金,由此基金投资设立低碳交易平台,开始可以利用北京、天津交易所的平台,设立分所。比如与鄂尔多斯的煤电企业超量排放的二氧化碳可与东部兴安盟、呼伦贝尔等地创造的碳汇进行交易。更进一步的工作就要积极地开展国内、国际的碳汇交易,在总结敖汉旗等地成功实施CDM项目经验基础上,借鉴其他地区成功做法,建立我区碳汇交易市场。这是一项前景广阔的绿色创新思路,做好了可以改善我区资源配置方式,即以绿色产业换资源,以地上绿色碳汇置换地下煤碳矿产资源。
三、关于我区节能减排的几点建议
(一)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我区“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工作。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主线,逐步加大非资源型经济规模;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以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为突破口,抓好存量的改造升级和增量的示范带动作用;创新机制、加大力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工程、技术等手段,充分依靠市场机制,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和技术改造,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对煤炭、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引导企业积极采取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加大对节能技术推广和示范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自治区节能技改财政奖励项目,多渠道争取国家资金扶持。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将节能评估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验收管理办法》,全面开展节能评估审查验收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察机构,尽快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节能监察管理体系。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制定我区《“两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关于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争取包括财税政策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支持,在工业、农牧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推进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实施好一批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重点项目。
(四)探索促进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服务业发展。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是“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我区要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成立内蒙古合同能源管理委员会,加大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力度,在钢铁、有色、电力、化工等行业组织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和发挥企业主导作用,促进我区节能服务产业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议自治区特大型企业创建自己的节能服务公司,拉动盟市旗县节能产业发展。
(五)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加强智能电网建设,以解决绿色能源输送通道问题。
(六)健全能源统计方法。向国家提出合理的建议,修改完善煤化工生产品的能源统计方法,避免“煤炭与煤化工的能源数据”重复统计。
(七)建立节能降耗、污染物减排治理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节能减排资金短缺问题。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各级政府应从征收税费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节能减排。二是完善落实特许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和合同能源配套政策,协调银行落实资金。三是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并鼓励环保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总之,“十二五”是我区生态文明建设非常关键的五年,加强这方面的各项工作对于我区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取得全面繁荣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为全国十一届政协常委、内蒙古政协副主席、民盟内蒙古主委、本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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