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生态发字〔2011〕15号
为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促进会事业的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调整促进会的机构设置。调整后的机构为一处、六部、两个中心,具体如下:
一、秘书处
负责人:陈晓荣秘书长
主要工作职能:秘书处是本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依照本会章程规定,主持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办公会,执行各项决议;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
(二)负责人事、财务、文件、文印、资产、档案等管理。
(三)协调、督导各职能部门及机构完成预期工作目标。
二、人事组织部
部长:董恒宇副会长
主要工作职能:审核、发展理事会员;统筹发展战略格局。
三、联络部
部长:田炳信副秘书长
主要工作职能:整合渠道、扩大宣传、管理网站。
四、自然科学研究部
部长:王涛副会长
主要工作职能:提供学术研究方面的演讲、出版、成果等支撑。
五、社会科学研究部
部长:杨立新副会长
主要工作职能:提供学术研究方面的演讲、出版、成果等支撑。
六、事业发展部
部长:谢海榆副会长
主要工作职能:各界合作,项目组织。
七、宣传部
部长:李秀波副秘书长
主要工作职能:组织学术、培训、会展、基地、科普等交流活动。
八、生态原产地中心
主任:王永泉
主要工作职能:协调渠道,保障条件,筹备运行,战略规划。
九、基金管理中心
主任:陈兴康
主要工作职能:整合资源,募集资金,创新模式,监管项目。
另外,决定在全国进行工作网络布局,建立办事机构。以稳步推进为原则,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逐步设立,决定首先设立香港办事处。
香港办事处主任:许烽
主要工作职能:代表本会在香港开展活动,承办本会交办的事项。
秘书处将遵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依据《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章程》,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并报请国家林业局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提出申请。
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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