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批准宝应县氾水镇湖西岛有机大米、糙米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并实施保护。为使广大农民进一步了解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相关知识和提升保护意识,4月2日,宝应县氾水镇成人教育中心举办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知识培训班。
培训中,首先宣讲了湖西岛有机大米、糙米产品开发对全方位营造自然、营养、安全、健康的有机新生活的意义;接着介绍了该产品2001年通过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OFDC)有机认证,2006年获得国家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称号,成为国家质监局组织抽检通过的首批有机食品质量合格单位,并先后通过中绿华夏有机认证中心有机食品认证和欧盟有机认证的开发历程;然后,重点就当前本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现状、推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紧迫性、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举措等做了详细讲解;最后,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生态原产地产品生产能力,提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意识,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氾水镇湖西岛农场干部职工代表及有机稻米种植户80多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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