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本会动态〉专题资讯

国家林业局、国家质检总局签订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15-01-14 08:43:46  资料整合:  来源:  人气:2937  字号:

      2014年12月2日,国家林业局与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签订《关于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合作备忘录》。双方商定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防范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危害,保护野生动植物健康,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共同推进林产品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保护,树立生态文明的国家品牌,促进林产品国际贸易和林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代表双方签字。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出席,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主持。
      《备忘录》明确,双方共同加强林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和地理标志工作,健全林下经济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要素体系,协同开展林下经济生态原产地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有效保护林业生态原产地产品。支持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培育国际化品牌,提升中国制造产品国际竞争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林产品认证工作,不断提高林产品质量。

 

 

 转发到  

上一篇: 城口县创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

下一篇: 2015贵阳国际生态原产地产品及技术展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