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 2013年8月25-27日,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组对河南省西峡县猕猴桃生产办公室申报的西夏猕猴桃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进行了书面申报资料及现场评定。
■ 2013年8月21-22日,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组对雏鹰集团申报的三门峡雏鹰黑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进行了书面申报资料及现场评定。
■《中国检验检疫》2013年6月刊发表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陈美巧撰写的文章《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出口产品的绿色通行证》。
■2013年8月26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3〕129号),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3年8月15日,在丽水市人民政府召开的第21次常务会议上,由丽水检验检疫局牵头起草的《关于推进全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获得审议通过,标志着全国首个地方政府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实施意见顺利出台。
■2013年8月13日,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联络贵州省发改委、商务厅、环保厅、农委、经信委、林业厅、文化厅、黔东南州政府、贵阳市委办公厅,铜仁大兴高新区、开磷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政府部门和企业在贵州检验检疫局召开了贵州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座谈会。
■2013年8月6日,管理专业检验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期间,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野生蓝莓酒生态原产地管理技术规范》进行了预审。
■2013年7月22日,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贵州检验检疫局、贵州省商务厅承办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研讨会在贵阳召开。国家质检总局魏传忠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贵州省政府蒙启良副省长代表省政府致辞,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会长王景福受陈寿朋会长的委托,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顾问、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朱坦出席会议。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副司长邸连柱主持会议,国家质检总局动植检司司长黄冠胜、贵州检验检疫局局长马元林、贵州省商务厅副厅长张俊平、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会长谢海榆、秘书长陈晓荣、副秘书长田炳信、副秘书长李秀波、办公室主任郭建军以及来自全国质监系统、地方人民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的领导、专家和相关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会议。我会顾问、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南开大学教授朱坦先生以及到会的地方政府领导、质监系统领导、企业负责人发表演讲。会上,国家质检总局为第一批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单位颁发了保护证书,此举标志着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正式启动。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赵君琦副处长在 《中国检验检疫》2013年5月刊上发表《建设美丽中国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大有可为》文章。
■2013年4月23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要素指标研讨会在北京举办。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以及来自山东、河北、黑龙江、广西等检验检疫局的代表参加,研讨会特别邀请了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朱坦先生,以及我国原产地资深专家顾仁飞先生、商检领域资深专家涂阳纯先生出席。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秘书长陈晓荣、副秘书长李秀波、办公室主任郭建军,以及来自中检集团方面的人员参加。
■2013年1月8日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围绕科学发展和转型发展的主题主线,积极发挥质检职能作用,在标准、认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能源计量、特种设备节能等方面主动作为,为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大量支撑性工作。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方面,印发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工作导则》和《评定机构管理规范》,批准了阴极铜、蒙草节水抗旱绿化植物等15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2012年11月14-23日,2012年度第二期新增原产地证签证人员业务研讨班在西安举办。来自全国24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的113名学员参加了研讨。研讨的主要内容有:原产地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欧盟及其他普惠制给惠国给惠方案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各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和签证操作程序、原产地标记管理、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原产地可追溯性调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家质检总局派出的服务外贸企业检验检疫知识宣讲专家组2012年11月16日在贵州开始宣讲。贵州主讲会场设在贵州检验检疫局,同时在遵义、黔东南州等地通过视频设立了分会场。全省共有56家企业的61人参加了宣讲。专家组四位专家重点宣讲了优惠原产地政策,如何帮助出口企业充分利用国外关税减免优惠政策;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措施,推动进出口企业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生态发展之路等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精神,充分发挥质检系统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积极作用,2012年11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服务外贸企业检验检疫知识巡讲专家组在安徽首站开讲。来自全省各地进出口企业、代理报检企业和各级检验检疫机构领导及业务部门共计520余名代表在省局主会场及各地分支机构9个视频分会场参加了宣讲大会。宣讲会上,与会专家重点宣传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推动进出口企业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生态发展之路。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有关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服务外贸企业检验检疫知识全国宣讲活动。2012年11月12日-13日,国家质检总局标法中心杨松主任率山东局赵君琦处长、河北局金亚光处长、江苏局柯家法处长等一行四人组成宣讲组在江西,为企业宣讲当前外贸形势、自贸区优惠产地证政策、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及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等有关知识。
■2012年11月8日,苏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伟强对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情专报2012年第32期《苏州“海格客车、海格皮卡”成为国内首批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作出重要批示:苏州检验检疫局能积极主动做好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为“海格客车、海格皮卡”申报获批国内首批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作出了贡献,希望你们再接再厉,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为苏州转型升级再立新功。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编印的《2012﹡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可谓我国第一张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专刊,其定格在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的历史进程中,具有宝贵的史料价值,并开启了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资讯纸质类媒介的先河。
■2012年10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2012年第160号公告)。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山东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祥光牌阴极铜等15个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告。
■2012年10月30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指标体系建设交流研讨会在南开大学举行。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顾问、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原院长、教授博导,我国著名环境专家朱坦,我会副会长杨立新、副秘书长李秀波,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王南林、黄国栓等人参加。
■2012年10月21-25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业务培训教程》研讨会也同期在宜昌举行。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主持研讨会,湖北局张志伟处长、吉林局陶传良处长、浙江局朱小菊处长、山东局赵君崎副处长、苏州局宋卫副处长、辽宁局杨玲副处长,以及上海局陈燕萍、刘翔,浦江局张敏、莆田局王荔红,特邀专家顾仁飞、涂阳纯,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秘书长李秀波、中检集团测试技术公司技术管理部副经理王丽华等也参加研讨会。会议对编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业务培训教程》以及研究“生态标签研究”课题进行了探讨和分工。
■2012年10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2012年第160号公告)。批准山东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祥光牌阴极铜等15个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2012年9月29日,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相关规定及委托评定机构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12〕629 号),正式印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范》及生态原产地产品委托评定机构名单(第一批)。
■2012年9月,由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研究组编辑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六十问》已经印制,该资料集中整理了生态原产地保护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回答了当前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进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是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工作的案头必备工具,对于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事业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该资料全面反映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中的问题。
■2012年9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牛煜专程赴天津拜访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顾问朱坦先生。我会副会长杨立新、副秘书长李秀波、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秘书长张涛、宋秀鸯以及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同志陪同。朱坦先生在南开大学会见了康处长一行。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颁证会,康玉燕处长代表国家局邀请朱坦先生出席演讲,并与朱坦先生就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的科学发展进行了交流。
■2012年6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实施意见》,国质检通〔2012〕291号。八、帮助民营企业用足用好原产地优惠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利用原产地规则、标准促进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大普惠制和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帮助出口民营企业用足用好优惠原产地政策,切实享受国外关税减免待遇,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组织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动民营企业树立“中国制造”品牌形象。
■2012年8月1日-3日,国家质检总局海格客车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会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举行。我国著名原产地专家顾仁飞为评定组组长,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秘书长李秀波、生态学者朱志祥、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化矿科科长邱涛为评定组组员。经过文件评定、现场抽查,评定组认为,海格客车在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与特性,为良好生态型产品,通过评定,并向国家质检总局保护办公室推荐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2012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二、主要任务。(十)提高林下经济发展水平。支持发展市场短缺品种,优化林下经济结构,切实帮助相关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促进林下经济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开展林下经济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完善林下经济产品标准和检测体系,确保产品使用和食用安全。
■2012年7月9日-12日,中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专员培训班(第一期)在河北检验检疫协会北戴河培训中心举行。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康玉燕处长、山东检验检疫局赵君崎副处长、著名原产地专家顾仁飞、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处处长陆文明(研究员)、河南检验检疫局王伟处长分别讲授。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推荐10名学员参加了第一期培训班。
■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内蒙古政协副主席,民盟内蒙古区委主委,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会长董恒宇新著《感悟草原》,2012年4月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我会陈寿朋会长作序“脚踏实地 仰望星空”。书中收录了《积极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保护、评定和认证工作》一文。
■2012年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要点:32.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深入参与金伯利进程相关工作。
■2012年6月20日-21日,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机构评审会在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举行。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冷连波为评审组组长,浙江检验检疫局认证管理处处长吴建伟、陕西检验检疫局通关业务处处长马双民、 山东检验检疫局法制与综合业务处副处长赵君琦、福建检验检疫局法制科科长龚文斌为评审组成员。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为观察员,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会长王景福、秘书长陈晓荣、副秘书长李秀波及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管理中心的同志参加。评定组认为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管理中心的管理体系和评定能力满足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同意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为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
■2012年5月21-22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专家研讨会在邯郸召开。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秘书长李秀波、山东局副处长赵君琪、河北局副调研员金亚光、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白洁、刘馨磊,以及我国原产地鼻祖顾仁飞、原产地处杨和琴等同志参加,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长徐宏乐、邯郸局局长焦海军等领导出席。会议全面修改审定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试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范》,同时确认了生态原产地产品标志设计图案等事项。这是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事业发展中的一次里程碑会议,标志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即将正式开展。
■2012年5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郑州举行。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出席签字仪式并分别代表双方签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被纳入合作协议。
■2012年5月4日,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在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召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研讨会议。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海南局原副局长涂阳纯,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秘书长陈晓荣、副秘书长李秀波,中检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陆梅,以及王丽华经理、白洁、刘超参加。
■2012年4月21-22日,国家质检总局逍遥镇胡辣汤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专家评审会在河南省西华县逍遥镇温哥华国际酒店举行。专家组组长为河北局副调研员金亚光,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秘书长李秀波、湖北局检务处处长周真学、金华局副局长骆正龙为成员。河南局检务出处长王伟、高工张孟驰、金谨,中国商标事务所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彭彧,西华县县长王田业、常务副县长孙红伟、县人大副主任张群英、县农业局局长马云峰、卫生局局长霍顺启、环保局局长朱联中、国土局局长勾卫清、水利局局长张尚政、质监局局长陈军、广新局局长赵耀宇、商务局局长胡永庆,以及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会长刘建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唐金华、逍遥镇党委书记王绍祯、镇长王金辉等领导一同参加。
■2012年4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卢氏黑木耳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专家评审会在河南省卢氏县迎宾馆举行。专家组组长为河北局副调研员金亚光,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秘书长李秀波、湖北局检务处处长周真学、金华局副局长骆正龙为成员。河南局检务处处长王伟、高工张孟驰,卢氏县委书记王振清、卢氏县县长王战方,卢氏县人大副主任李正军、卢氏县政协副主席任和平,卢氏县委副书记李涛、副县长刘万增,县农业局局长孟庆选、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寿西、气象局局长杜晓民、环保局局长刘亚丽、水利局局长亢建民、林业局局长张君冶及副书记韩长青、质监局副局长符喜玲、卢氏县菌业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郭山林,以及有关乡长、镇长等领导一同参加。
■ 2012年4月19-20日,国家质检总局灵宝苹果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专家评审会在灵宝市紫金宫大酒店举行。专家组组长为河北局副调研员金亚光,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秘书长李秀波、湖北局检务处处长周真学、金华局副局长骆正龙为成员。河南局检务处处长王伟、高工张孟驰,三门峡局副局长马海燕及副局长周尚升,灵宝市委副书记杨彤、灵宝市政府副市长李赞鹏、市总工会主席贺锁立、市园林局局长张孝民及副局长李云昭、市农业局副局长胡少锋、市水利局副局长郭作民,以及市环境保护局、气象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办公室、寺河乡等领导一同参加。
■2012年4月18-19日,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研讨会在洛阳市小浪底召开。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秘书长陈晓荣、副秘书长李秀波,中国林业科学院国际合作处处长陆文明,黑龙江局副局长冷连波、海南局原副局长涂阳纯以及河南、湖北、内蒙古、金华、江苏、宜兴、山东、德州、河北、江西、景德镇、新余及洛阳等检验检疫局及办事处的代表参加会议,中检集团技术管理部副经理王丽华参加会议。会议全面梳理和补充完善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试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指南》,并重新探讨了生态原产地产品标志的设计理念及艺术表现形式。
■2012年3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质检通〔2012〕116号)中明确指出:引导生态、绿色、低碳发展之路,组织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动企业树立“中国制造”品牌形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12年3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大会的发言材料之十八,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会长董恒宇的发言“高度重视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保护与评定”已经印发。这是对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事业的巨大支持,是第一次在全国层面、最高级别重大场合首次提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与评定工作。
■2012年2月29日至3月1日,山东检验检疫通关业务工作会议暨窗口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威海召开。通关司王潍平副司长出席会议,传达了通关司2012年27项重点工作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希望山东局2012年在原产地管理、生态原产地评定保护等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2年3月1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证研究第6次会议在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召开。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秘书长陈晓荣、副秘书长李秀波,国家林业局计资司生态处处长陆诗雷、主任科员张明吉,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所长乔东、认证研究室主任杨泽慧、刘岩高工等同志参加。会议认为,要早日高规格推出第一批生态原产地产品,实质性行政推动,并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试行)》及全国首批试点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扩展研究,制定生态原产地产品技术评价体系,以此来积极推动引入第三方认证制度。
■2012年2月1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会堂隆重开幕。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工作报告。巴特尔指出,2012年要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其中在“三是强化‘三农三牧'基础,发展现代农牧业”指出:加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和评定工作,提高我区绿色农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2012年1月9日,生态原产地保护专家咨询会在北京瑞驰大酒店召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主持会议,原产地处副处长李刚、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秘书长陈晓荣、副秘书长李秀波,黑龙江局伊春办副主任颜炳德、山东局副处长赵君崎、聊城局魏艳霞、河北局副出级调研员金亚光、山西局副处长彭栋、江西局新余办副主任曾绍华、海南局原副局长涂阳纯、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振元等参加。会议认为应加强行政推进步伐,尽快落实首批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颁证工作,修订完善并颁布《通则》、《指南》以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行政管理规章;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创新性工作,必须在前进中不断持续改进;在整体流程里可以研究增加咨询环节;研究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建设课题;重视调动申请方的积极性,在通关司职能范围内研究制定优惠办法;在行政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工作中,持续改进指标体系,积极引进第三方认证制度。与会专家还共同探讨了关于丰富完善《通则》、咨询机制、优惠办法、持续改进评定指标体系等事项。
■2012年1月6日,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生态原产地保护”。
■2012年1月1日,中生态促进会网站开通一周年,点击量突破47万次。“生态原产地”概念一经问世,特别是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首批试点工作的开展,迅速以其创新性、战略性、联动性的轰动效应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2011年
■ 2011年12月29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提升多种功能 促进绿色增长 把现代林业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其中第一部分“2011年林业工作简要回顾”讲到:(四)林业产业蓬勃发展。首次开展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工作。
■2011年,在质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果展专栏《原产地证书知识问答》里,介绍了质检总局积极推动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方面的工作。
■2011年10月27日,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研究会议在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召开。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副处长李刚、中生态促进会副秘书长李秀波、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所长乔东、国家林业局计财司生态环境处处长陆诗雷等参加。李刚副处长传达了认监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就如何进一步推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引入第三方认证制度及产品认证工作做了说明。会议就生态原产地产品定义、提炼生态和原产地特性、首批认证行业范围、产品切入点等进行了探讨。
■2011年10月23日,中生态促进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会议在北京香山松鹤山庄举行。陈寿朋会长、冀朝铸顾问(原中国外交大使、联合国副秘书长)、朱坦顾问(南开大学教授、原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董恒宇等出席。杨立新副会长主持大会,王涛副会长致辞,陈寿朋友会长、冀朝铸顾问、朱坦顾问讲话,陈晓荣秘书长作2011年工作报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产品认证被重点列入《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发展规划(2011-2014)》,并作为2012年的战略性工作目标。
■2011年10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质检办〔2011〕568号),其中第四部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第(二)节“服务对外贸易健康发展”中指出:“加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提高生态、低碳、绿色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成为推动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事业发展的里程碑,开启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事业的新纪元。
■2011年10月13日,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技术研究会议在中生态促进会召开。中生态促进会秘书长陈晓荣、副秘书李秀波、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 研究所所长乔东、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副处长李刚、国家林业局计资司生态环境处处长陆诗雷等参加。会议针对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的有关具体问题、推进思路进行了广泛、深入讨论。
■2011年10月11-19日,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度第二期新增原产地证签证人员业务研讨班在北戴河举办,来自全国28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的137名学员参加了研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被列为研讨班的主要讲授内容。
■2011年9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加快推进外经贸发展方式转变合作备忘录》。八、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支持广东先行先试……开展生态原产地标记产品保护,支持企业开展列入国家鼓励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的加工贸易业务,并对环保要求达标、质量控制措施有效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支持,积极推动低碳、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发展。
■2011年9月19日,国家认监委回函质检总局通关司,对通关司《关于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请示》的局内签报,表示积极支持。同时指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如需引入第三方认证制度,需要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规章向认监委进行申报。
■2011年9月14日,中生态促进会李秀波副秘书长等一行到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与乔东所长、认证研究室杨泽慧主任、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刘岩进行工作交流,探讨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制度及技术标准制订等问题。
■2011年9月8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第 (二十八)完善便利化措施。落实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措施,大力推进分类通关改革,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企业申请成为海关高资信管理企业,享受相关通关便利措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按有关规定给予通关便利。推进进出口检验检疫企业分类管理,对获得生态原产地标记保护的产品给予检验检疫便利。
■2011年8月30日,中生态促进会秘书长陈晓荣、副秘书长李秀波及常务理事王永泉一行,来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拜访车文毅副主任,随后与注册管理部主任顾绍平、注册管理部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处副处长王茂华就生态原产地产品制度及产品认证进行探讨。
■2011年8月25日,质检总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订《关于贯彻落实海西规划共同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合作备忘录》,其中:(三)大力支持福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3.……积极开展生态原产地标记产品保护工作,提高福建省生态、低碳、绿色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
■2011年8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魏传忠副局长在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检务及口岸业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总结经验 深入探索 努力开创检务及口岸业务工作新局面》指出:检务及口岸业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原产地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探索开展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原产地政策理论研究”。
■2011年8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与贵州省人民政府签署《国家质检总局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省活动 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合作备忘录》。其中提出在“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面共同合作。
■2011年7月27日,中生态促进会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呈报了《关于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注册相关工作的请示》。
■2011年6月24日,中国质量新闻网摘编中生态促进会网站文章,发布《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工作探析》一文。
■2011年6月17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证研究联席会议在质检总局通关司召开。通关司刘德平司长、李忠榜副司长、原产地处康玉燕处长、李刚副处长,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柳维河副主任,中生态促进会副会长王涛(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秘书长陈晓荣、副秘书长李秀波,国家认监局认可监管部认可监管处庞翔处长参加。刘德平司长、李忠榜副司长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寄予很大希望,并支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引入第三方认证制度。
■2011年4月,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首批保护评定试点工作开始。
4月12-13日,祥光铜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审活动在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举行。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为评审组组长。这是我国第一个生态原产地保护评定的产品,标志着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正式揭开大幕。
2011年4月15日,野生蓝莓酒(越橘庄园牌、王生生牌、升辉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审活动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举行。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为评审组组长。
2011年5月11日-12日,西峡香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会议在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举行。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为评定组组长。
2011年5月13-14日,朱仙镇木版年画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会议在河南省开封县朱仙镇人民政府举行。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为专家评审组组长。
2011年5月19-21日,项珍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会在江苏宜兴市举行。中生态促进会副秘书长李秀波为专家组组长。
2011年5月21-22日,武阳春雨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会在金华市武义县举行。聊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孙艺健为专家组组长。
2011年5月24-26日,龙力功能糖、龙力纤维乙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会在山东省德州禹城市举行。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为专家组组长,
2011年5月26-28日,蒙草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中生态促进会秘书长陈晓荣亲自领队,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为专家组组长,
2011年5月30日-6月1日,景德镇山茶油(青缘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审会在景德镇市举行。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副处长李刚为专家组组长。
■2011年3月22日,质检总局通关司与中生态促进会在景德镇召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研究会议。质检总局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主持会议并介绍了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进度安排,中生态促进会副秘书长李秀波介绍了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工作的推进情况,国家林业局生态环境处处长陆诗雷对生态文明、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生态”进行了专业讲解。会议全面梳理和修改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试行)》以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工作指南》;聊城检验检疫局介绍了指导企业开展祥光铜生态原产地保护申报的工作历程与经验做法,对重金属行业阴极铜产品的生态原产地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进行了介绍;国家林业局生态环境处处长陆诗雷专题介绍了我国生物质能源产业、油茶产业的发展情况,建议将生物质能源产品、油茶产品纳入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的试点范围。来自黑龙江、河北、上海、河南、湖北、湖南、深圳、宁波、聊城、景德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公司的代表参加。
■2011年3月9日,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研讨会在浙江金华市天宁楼宾馆集贤厅举行。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主持,中生态促进会副秘书长李秀波介绍了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的基本情况,我国原产地资深专家顾仁飞先生就如何制定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标准通则进行了讲解,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处长赵君琦专题讲解了阴极铜产品生态原产地评价技术规范的制定情况。来自山东、上海、江苏、辽宁、福建、天津、深圳、浙江检验检疫局代表参加。
■2011年2月15日,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处长康玉燕、中生态促进会副秘书长李秀波、国家林业局计资司处长陆诗雷一同来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与林科院陆文明处长就林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进行专题调研。
■2011年1月18-19日,中生态促进会、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在北京亚丁湾商务酒店召开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技术标准会议。国家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原产地处长康玉燕主持会议。中生态促进会副会长杨立新致辞,副秘书长李秀波作“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工作的情况说明”,秘书长陈晓荣参加会议,副会长(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王涛到会看望大家。来自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林业科学院、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以及上海、山东、宁波、黑龙江、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专家、学者及管理者参加了会议。会议初步研究制定了生态原产地产品定义、适用范围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的框架。
■2011年1月17日,质检总局领导对中生态促进会呈报的《关于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注册保护等相关工作的请示》进行了批示,国家认监委领导随即也分别批示。国家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刘德平司长、王潍平副司长要求进行针对性研究。
■2011年1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网上新闻发布会,通关业务司刘德平司长介绍“十一五”期间通关业务成就并答记者问。他说:“十二五”期间,我们打算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五是做好原产地工作,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推进生态原产地标记保护工作,维护“中国制造”良好形象。
2010年
■2010年12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质检系统援藏援疆工作方案》“责任分工”明确指出:通关司具体负责指导新疆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2010年12月5-10日,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在云南举办“全国质检系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培训班”,其中安排了《政府采购本国产品认定管理、生态原产地标记保护》专业课程,来自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原产地工作的122名管理人员及签证骨干人员参加了本期培训班。
■2010年10月14日,中生态促进会向质检总局呈报了《关于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注册保护等相关工作的请示》以及《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注册保护工作指南》。
■生态原产地标记产品保护列入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质检工作要点》。《要点》第“17.服务经济及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指出:积极开展生态原产地标记产品保护的研究。
2009年
■2009年10月27日,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简称“中生态促进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及有关原产地专家,第一次在山西太原探讨并提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证的设想。
2012年
■2012年12月18日-22日,生态原产地产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研讨会在天津南开大学举行。 南开大学教授、博导,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原院长、国家战略环评咨询委员会专家、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我会顾问朱坦先生、我会副会长杨立新、秘书长李秀波,以及原产地专家顾仁飞、南开大学南开大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导李洪远,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陆文明、浦江出入境检验检验局原产地专家张敏、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原产地专家金亚光等出席。研讨会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的框架下,全面交流和梳理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理念、定义,对原产地评定基础要素及核心要素进行了细化。同时,对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进行了专题研讨。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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