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发展有所作为。一年来,积极作为促发展,推出1.2万个服务项目、9000多条改进服务的措施,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7000多个,推进能源管理和节能产品认证,节约标准煤折合3000多万吨,签发原产地证书获进口国减免关税84亿美元。
一是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新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60个,确定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示范区50个,建立省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35个、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11个。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和认证认可体系,启动苏州工业园区首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对145家国家级循环经济、高新技术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新下达113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加快建立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安全、资源性农产品、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领域的计量基标准。纤维公证检验体系不断完善,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量同比增长86%,覆盖率达到商品棉的70%,同比提高20%。
二是服务节能减排。完善能效、能耗标准及节能基础标准,新批准发布35项节能环保国家标准,提高了水泥、钢筋、电石等生产许可准入门槛。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新增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证书6779张,发布首批国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和第8批实施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开展空调、电磁炉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1.1%、89.6%。新成立3个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完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制度。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被国务院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织淘汰落后产能监督检查,完成24类3202批次节能减排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加强对“两高一资”出口商品的检验把关,严格进口商品能效标识查验。
三是服务外贸发展。圆满完成西安园博会、深圳世界大运会、中国—亚欧博览会等重大国际活动质检保障任务。积极参与WTO贸易便利化、GMS贸易和交通运输便利化等各项国际合作,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体系,发布WTO成员提交的2677项措施通报,对341项通报提出评议意见。总局领导会见来访的46个国家和地区的103个代表团。配合国家领导人高访5次,陪同国家领导人接待14位国家元首。与16个重要贸易伙伴国召开质检合作磋商机制会议,成功召开首届中国—东盟TBT合作部长会议。与3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72份协议,首次与俄罗斯建立动植物检验检疫与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参与实施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协议(CEPA)和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全系统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外贸发展的措施,着力帮助企业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提高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水平。做好一般、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试点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新增获国外注册食品企业649家。完成250万吨储备进口玉米检验检疫任务,完成10万头种牛、1.6万头种猪的引进工作,成功实现中断5年之久的大闸蟹输台。针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欧盟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欧盟玩具新指令等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深入开展应对措施研究。
四是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12365、政务大厅、质检报刊、质检网站等窗口和平台建设。12365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咨询102.7万件,同比增长46.7%。26个直属检验检疫局与当地质监局实现12365系统互联互通。继续组织开展建材整治、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诚信计量等活动,查获劣质建材货值22.1亿元、假劣农资货值9595万元。进一步规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五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与10省市签署合作备忘录,与国资委、中科院、总参、总后签署质检合作协议。出台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重庆市建设对外开放高地、云南对外开放桥头堡等区域经济发展和开放的政策意见。加大援藏援疆工作力度,签订援助协议99份,科技援助项目180个,派遣援助干部1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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