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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三生共赢”新环境

发布时间:2014-07-25 10:24:52  资料整合:  来源:  人气:2615  字号: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

□ 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 康玉燕 山东检验检疫局 赵君琦

 

  生态原产地保护实施以来,山东、河南、江苏、黑龙江、浙江、吉林、广西等检验检疫局将生态原产地工作作为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深入开展政策宣讲,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成效明显。下一步要从促进转型升级、服务经济发展的高度认识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以改革的精神全力推进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努力推动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的转变,开创原产地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动员,改革再度成为时代的标志,成为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迫切任务。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支树平局长提出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新年度质检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建了中国生态原产地保护制度,积极探索检验检疫改革发展的新领域。

 

  树立战略思维 打造工作新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当前我国经济历经10余年的高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但目前国家也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期,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很大。
       生态已逐步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核心价值、主导理念和竞争关键,生态发展方式已上升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将生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将生态摆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建设生态文明,其载体多元丰富,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各个方面,应该成为检验检疫工作的着力点。
       原产地是指产品和服务的来源地。原产地是产品的本质属性之一,与产品的品质、品味、特征、生长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原产地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往往能够代表一个产品、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形象,成为地区乃至国家的名片。目前世界各国都在不断完善原产地立法体系,运用原产地法规、标准、标签管理等保护本国贸易权益。原产地规则已成为世界贸易中一项行之有效的贸易保护工具。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融合了生态与原产地产品两个方面的重要属性,对接国际成功做法,牢牢聚焦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健康、民生,并以此为切入点,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引导生态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实现生态、生产、生活“三生共赢”,有力促进“调、转、创”,是检验检疫谋划改革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2011年试点至今,地方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等方面普遍反应良好,在生态原产地保护的助力下,企业经营逆势驶入快车道。如祥光铜业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评定后,阴极铜出口连续3年保持高速增长,2013年产值210.8亿元,完成利税23.4亿元,进入中国对外贸易企业500强。西峡香菇2013年出口4.7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两倍以上。

 

  坚持辩证思维 探索工作新机制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机制建设做保障。生态原产地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机制设计上更加需要树立整体性、协调性、可持续性的观念。国家质检总局运用原产地标记保护这一国际通行做法,颁布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对具备原产地特征特性的生态产品实施评定、保护,在国际上首创了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
       建立多元化指标体系。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设有生态、原产地、综合三维指标体系。生态要素包括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生态健康、产地范围特征、产品品牌、技术指标标准、产品质量、规模地位、科技创新等要求。产品生命周期中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原产地要素包括原产地特征特性、原产地真实性评定、原产地标准的相符性、知识产权与产地名称相符性、生产原料、加工地、加工工艺工序、增值情况、原产地标记等要求。综合评定要素包括了产品优势、原材料、社会公益性程度、包装与储运、使用危害评估等规定。这些要素覆盖了产品从设计、原料到生产、运输、消费到处置全生命周期和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与我国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对接,且在环保、健康等关键指标上设置了一票否决项,能够从根本上保证评定产品及企业的质量。
       实行自然与产品间双向生态评估。对于产品生态性的评价,生态原产地保护制度实行双向评估:一方面评估自然环境对产品的影响,即产品生长、生产、加工地环境是否生态,产品是否具有生态性和原产地特征特性;另一方面,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将产品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纳入关注范围,评估对产品从原料提取、生产加工、运输、消费、废弃物处置全生命周期是否对自然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看消费者选择生态原产地产品会对保护、改善自然是否起到积极作用。在试点运行中,通过坚持辩证思维,拓宽思路,鼓励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实现清洁生产、综合治理和循环发展,明显改善以往生产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生态原产地保护通过双向生态评估,逐步改变索取自然获利理念,对于全面推动生态原产地保护必将有利于我国消化落后产能、优化“两高一资”行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实施管评分离机制。生态原产地产品建立起了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行政管理、社团参与、第三方机构评定的协调有序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评定、保护机制。在分工上,坚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政府管行政保护,市场的放手交给市场。国家质检总局和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受理、监督、发证等行政工作,将评定工作交给第三方机构。完善第三方评定机构管理制度,首批委托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公司、万诚信用评价公司作为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根据申请人的委托独立开展评定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在有效监督管理的基础上采信第三方机构的结果。

 

  强化创新思维 开创工作新局面
       生态原产地保护实施以来,山东、河南、江苏、黑龙江、浙江、吉林、广西等检验检疫局将生态原产地工作作为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深入开展政策宣讲,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成效明显。贵州省政府将生态原产地保护纳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浙江丽水市和河南三门峡市政府出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实施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建立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网站,在2014年检验检疫工作要点中明确推进生态原产地保护,下一步要从促进转型升级、服务经济发展的高度认识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以改革的精神全力推进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努力推动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的转变,开创原产地工作新局面。
       加强组织协调。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将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作为检验检疫业务改革的重要内容,转变思想观念、转变角色定位,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推进机制,落实责任分工,指定牵头部门,将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将工作抓实抓牢。加强生态原产地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生态原产地理论研究,探索建立产品的评定标准和指标体系,逐步建立我国生态原产地标准体系。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地方政府的工作支持,为申报企业争取政府奖励。
       加强政策宣传。继续将生态原产地保护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策宣讲、信息报送、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倡导新型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使生态原产地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加强结果应用。综合运用生态原产地保护评定结果,与诚信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紧密关联,引入“合格假定”、“容缺申报”等先进理念,对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企业在检验检疫监管、通关便利、诚信评价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政策。
       加强监督保护。要紧紧抓住监督保护这个工作重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从制度、技术、执法等方面强化措施,丰富手段,建立起评定、监管、保护的完整链条。督促获证企业积极采用生态原产地保护标志,塑造产品品牌。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时间间隔或频次,结合检验检疫及原产地调查工作,加强对生态原产地产品的后续监管。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探索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用批号、标签、物联网等技术和手段,建立从原料、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全过程追溯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拓展举报投诉渠道,强化两法衔接,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获证企业的权益和获证产品的形象。

                      《中国检验检疫》2014年6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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