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审专家组领导莅临兰考县,对兰考泡桐及其制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进行评定。兰考县政府副县长冯卫党及相关单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评定会。会上,评审专家组通过对《兰考泡桐及其制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资料》进行审阅并实地查看,认为《兰考泡桐及其制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资料》内容详实,兰考泡桐及其制品产地产品特征明显,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相关标准,经专家组现场审议评定,一致同意评定通过《兰考泡桐及其制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并与近期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推荐注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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